关于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
根据全省关于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评选的通知要求,经学院党委会审议,拟定推荐王丽霞老师作为我院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推荐对象。
公示时间:2025年4月29日----2025年5月8日
若对推荐对象有异议,请向学院纪检监察部门、人事处反映。
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电话:0351-7975935
人事处联系电话:18035145430